淘寶賣家趙軍被余杭檢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起訴
查證趙軍銷售額已達10.9萬元。假如超過5萬元,就構成犯罪了。假如高于25萬元,就要判3到7年了。
今年6月,有人舉報,公安出擊。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金額5至25萬元,判3年以下或者拘役,并處罰金。而這個罪名的購罪尺度是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
趙軍20歲剛出頭,高中文化水平。一開始生意并不好。后來,趙軍去義烏進貨,別人向他傾銷,看看價格相差那么大,他就進了假冒紅雙喜牌、雙魚牌、蝴蝶牌注冊商標的乒乓球、乒乓球拍等商品,當作正品放在網店銷售。
檢察官說,一些售假情況,工商也查,銷售金額5萬元以下尚屬工商的行政處罰范圍。不外假如賣的是贗品,風險就有點大了。淘寶店是今年2月才開,專賣乒乓球、羽毛球及球拍,還有一些運動器械產品。
對于淘寶旺鋪來說,上萬元的銷售額是輕而易舉的事。
淘寶賣家趙軍昨天被余杭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起訴。一般工商就會直接把案件移送到公安的經偵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