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鐘樓法院審結了一起利用手機網站傳播淫穢圖片的案件,一審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被告人鄭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鄭某眼看著別人住豪宅開名車,好逸惡勞的他琢磨通過非法方式在短時間內謀取暴利。一天,鄭某在百度網上看到介紹如何做網站的說明和程序。憑借自己的小聰明,他很快學會了網站制作方法,先后共建立了不同域名的5個手機網站。一開始,他用的是國內的服務器,后來為實現其“發大財”的夢想,索性租用國外的整個服務器。為吸引人點擊,以此賺取廣告費,鄭某鋌而走險,陸續向網站上傳色情圖片。2009年11月25日至29日間,鄭某在其建設、管理、使用的某手機WAP網站上直接鏈接各類色情圖片1222張,通過網絡向不特定的手機用戶傳播。后來,80后女子常某因想給手機換個桌面,無意中打開鄭某建立的網站,發現許多色情圖片,向警方報案。
經常州市公安局鑒定,這1222張色情圖片為淫穢物品。經查,某廣告商按點擊其廣告一次0.13元的方式向鄭某付費,截至案發之日,鄭某共獲利一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