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的用戶認為假開心網的侵權行為違反商業(yè)道德
2019/05/22 所在目錄:公司動態(tài) 中國IDC評述網05月03日報道:開心網(kaixin001.com)近日宣布,已就“真假開心網”一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被告是人人網主體公司千橡網景公司,申請索賠1000萬元。根據(jù)TechWeb的調查結果顯示,74%的用戶認為假開心網的侵權行為違反商業(yè)道德。
據(jù)了解,2009年5月,開心網的運營商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北京千橡互聯(lián)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開心網”網站名稱,停用kaixin.com域名,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公開賠禮道歉,并承擔訴訟費用。此案被稱為中國互聯(lián)網領域“反不正當競爭第一案”。
2010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做出裁決,認定被告方千橡互聯(lián)及其關聯(lián)公司千橡網景侵權事實成立,開心網勝訴。千橡互聯(lián)及千橡網景公司不能再使用開心網這一名稱,并賠償40萬元。
一審判決勝訴后,開心網繼續(xù)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上訴,提出被告停止使用“kaixin.com”域名、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等五項訴訟請求。2011年4月11日,二審終審當庭判決維持一審判決結果。
開心網認為,北京千橡網景公司和千橡互聯(lián)公司在開心網成為知名網站后更新注冊并使用“kaixin.com”域名開通“假開心網”網站,但原審法院在被告是否侵犯了開心網的商標權、使用近似域名是否是不正當競爭行為及侵權賠償方法方面均存在認定事實錯誤或適用法律錯誤,因此向最高法院提起再審。
根據(jù)TechWeb的調查結果顯示,74%的用戶認為假開心網的侵權行為違反商業(yè)道德,18%的用戶則認為沒有違反商業(yè)道德,另有8%的用戶認為說不好。
開心網副總裁郭巍明確表示,到目前為止,開心網的合法權益并沒有得到有效保護,而侵權人千橡網景等兩家公司卻以極低的違法成本,損害了開心網的品牌和聲譽。